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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重磅解读(三)——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实施

来源:www.aryasec.cn    发布日期:2025.08.29   点击量: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重磅解读(三)——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实施

前两期分别为各位带来了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背景及开展后,可能有小伙伴想了解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究竟该如何实施,那么作为本系列的最后一篇文章将为大家带来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实施流程。

 

1. 编制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的编制需要包括:审计对象的名称、审计目标和范围、审计依据和内容、审计流程和方法、审计组成员的组成及分工、审计起止日期、审计进度安排、对专家和合规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审计实施所需资源、审计风险管理措施和其他有关内容,审计计划编制完成后需经过严格讨论确认内容准确无误后形成定稿。

2. 收集审计证据

原文参考:

《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要求》附录 A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证据:A.1 审计证据类型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保证审计人员能够获取审计证据,并对提供资料的适当性、充分性、真实性负责。审计证据应能体现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组织架构,包括: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职责、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及职责、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联系人等;

b) 个人信息处理者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场景和活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包括以下内容:1)处理个人信息的类别、数量;2)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3)处理个人信息的关键业务场景及相关流程。

c)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如隐私政策)、平台规则等;

d) 支撑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信息系统情况;

e)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敏感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全流程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制度规程;

f) 个人信息处理相关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个人同意(书面同意/单独同意)的记录,个人信息转移、公开、提供等操作记录,自动化决策中人工操作记录,响应个人信息查询、复制、转移、更正、补充、删除请求的记录等;

g) 个人信息处理者采用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去标识化处理、自动化决策、访问控制等相关技术文档和实地演示;

h) 个人信息处理者与共同处理者、委托处理者及境内外数据接收方、平台内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合约文件;

i)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数据出境安全风险自评估报告、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

j)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的网络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安全认证、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

k) 个人信息处理者进行的个人信息安全检测报告、个人信息保护咨询报告等;

l) 个人信息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纪要、记录等;

m) 个人信息保护培训计划及相关记录;

n)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用户投诉举报渠道、机制,涉及个人信息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及处理情况;

o) 以往审计发现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问题、涉及个人信息的法律诉讼、个人信息处理者已发生的个人信息相关安全事件或违规事件等资料;

p) 独立监督机构履职过程中会议纪要、工作记录等相关文件;

q) 其他合规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

原文参考:

《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要求》附录 A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证据:A.2 审计证据有效性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应对于个人信息合规判断具有相关性,其取得的方式应具有合法性,其记录的内容应具有真实性。各类审计证据有效性要求见 表 A.1。

表A.1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证据对的有效性要求

3. 攥写审计底稿和审计发现清单

参考原文:

《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要求》附录 B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底稿模板

审计底稿说明:

1.序号,指审计内容的编号;

2.审计内容,指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具体内容;

3.审计步骤,指审计人员在开展合规审计的过程中采取的具体步骤,包括访谈对象、检查的内容、审计对象提供的资料等,并记录此过程中获取的反馈、观察到的事项等;

4.审计方法,描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是否合规、内部控制措施控制是否充分有效等;

5.审计发现,如前款审计结果为不合规或控制失效等,则进一步详细描述;

6.审计建议,针对审计结果及审计发现,提出的改进措施;

7.审计证据,指支持得出该项审计结果的证据,底稿中可直接体现审计证据,也可注明审计证据索引编号并引用。审计底稿中的审计证据编号,应当清晰反映与独立存储的审计证据的关系;

8.审计依据,即实施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所依据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条款、要求等。

9.备注,其他审计人员认为应说明的内容。

原文参考:

《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要求》附 录 C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报告模板

4. 内容总结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强制要求下,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已成为企业运营的刚性需求。其核心作用与要求体现在以下方面,并深刻契合我国发展脉络:

核心作用与要求:

1) 风险识别与防控屏障:

作用: 系统性扫描收集、存储、使用、共享、转让、删除等全流程风险点(如超范围采集、安全漏洞、违规共享),评估现有措施有效性。

要求: 审计须覆盖数据处理全生命周期,采用文档审阅、系统测试、人员访谈、数据流分析等多维方法,确保风险无遗漏。审计结果需清晰量化风险等级,指导资源精准投入整改。

2) 合规验证与信任基石:

作用: 客观验证企业实践是否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及配套法规、国标(如GB/T 35273)要求,证明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如告知同意、目的限制、安全保障、个权响应)。

要求: 审计须严格对标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结论具备法律证明力。清晰展示合规差距与证据,为应对监管检查、回应个人诉求提供权威依据,成为建立用户、监管、市场信任的核心凭证。

3) 持续改进与价值引擎:

作用: 超越被动合规,揭示管理流程、技术措施、人员意识的系统性缺陷,推动治理体系优化(如完善制度、更新技术、强化培训)。

要求: 审计报告需包含切实可行的优先级改进建议,建立跟踪机制确保闭环。管理层需依据审计结果决策,将个人信息保护内化为企业核心治理能力和ESG优势。

4) 深度融合我国发展趋势:

a) 法规体系持续完善与监管趋严: 配套细则、司法解释、执法案例不断充实,监管处罚力度显著加大(如“未告知处理目的被罚百万”案例频现)。审计必须紧密跟踪最新要求,成为企业动态合规的“预警雷达”和“免疫系统”。

b) 监管常态化与穿透式检查: 网信办、工信部、市监总局等多部门协同监管成为常态,主动监测和“双随机”抽查结合。审计报告是企业自证合规、争取监管信任的关键“通行证”。

c) 技术驱动与审计智能化: 大数据、AI技术在自动化数据发现、异常行为监测、风险建模中应用加深。审计需融合技术工具,提升覆盖广度、深度与效率,应对海量数据处理挑战。

d) 生态协同与标准统一: 供应链、平台生态中的数据共享责任及时梳理清晰。审计范围需延伸至第三方合作方,并推动行业最佳实践和标准互认,降低生态合规成本。

e) 国际规则接轨与跨境治理强化: 伴随《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等细则出台,跨境数据传输审计(如SCCs、安全评估)成为焦点。审计需具备国际视野,确保企业满足境内及目标市场合规要求。

总结: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是企业应对强监管、规避高额处罚、维护商业信誉的核心管理工具。在我国法规持续完善、监管日益严格、技术深度赋能、生态协同发展及跨境规则强化的趋势下,其作用已从被动合规升维为主动风险管理与价值创造的战略支撑。企业必须构建常态化、专业化、智能化的审计机制,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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